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环境是工作中的一项基本原则和权利

2022年6月,国际劳工大会第110届会议决定修改《国际劳工组织关于工作中基本原则和权利宣言》(1998年)第2段,将“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环境”纳入工作中基本原则和权利,同时对《国际劳工组织关于争取公平全球化的社会正义宣言》(2008年)和《全球就业契约》(2009年)予以相应修正。

这一历史性决定是2019年正式启动的一个进程的结果,当时国际劳工大会通过《国际劳工组织关于劳动世界未来的百年宣言》,承认“安全和健康的工作条件是体面劳动的基础”,并在与之相应的《关于<国际劳工组织关于劳动世界未来的百年宣言>的决议》中,敦请国际劳工组织理事会“尽快考虑将安全和健康的工作条件纳入国际劳工组织工作中基本原则和权利框架的建议”。

国际劳工大会还将1981年《职业安全和卫生公约》(第155号)和2006年《促进职业安全与卫生框架公约》(第187号)确定为基本公约,以符合其承认享有安全和健康工作环境的权利是一项工作中基本原则和权利的决定。
即使尚未批准这些公约,仅从作为国际劳工组织成员国这一事实出发,所有成员国都有义务真诚地并根据《国际劳工组织章程》要求,尊重、促进和实现关于享有安全和健康工作环境这一基本权利的各项原则。